close
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第158期童軍木章訓練

一、目 的:為配合國家領導青少年政策,健全我國童軍義務服務員訓練制度,培育領導人才以推廣童軍運動。
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、雲林縣政府
三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
四、承辦單位:雲林縣童軍會
五、協辦單位:雲林縣華山國小
六、訓練內容:以體驗童軍生活探討組訓方法為主,以習作演示生活考核為輔。
七、訓練方式:依課程進度實施,採野外露營方式進行。
八、訓練日期:100年6月28至7月3日(六天五夜)。
九、訓練地點:雲林縣古坑鄉華山童軍營地(華山國小內)。
十、參加對象
(一)各縣市中等以上學校之教師或行政人員。
(二)凡年滿20歲,身心健康之成人,且樂意為推展童軍運動奉獻心力者。
十一、參加資格:曾參加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結業,並辦理100年度服務員三項登記。
十二、預定名額:40人(依報名先後順序,額滿為止)。報名後如因人數不足即中止辦理;若活動如期舉辦,將於5月25日前寄發繳費通知,繳費後因故不克參加者,需於活動7天前提出書面申請可退費,但須扣除報名及退費作業費(活動費用10﹪),活動前六天至活動結束,恕不退費。

十三、經費:參加費依總會標準收費,每人新台幣4.100元整(暫訂),請服務單位支應。
※如蒙熱心公益人士捐款贊助,將嘉惠參加人員酌減參加費。

十四、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於訓練期間,請惠予公(差)假登記。
十五、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於訓練期間,請依規定穿著標準服務員制服。
十六、報名手續:
(一)依式填寫報名表交由所屬童軍單位推薦人簽章後,請連同童軍基本訓練證書影本於100年5月20日截止日前傳真或郵寄雲林縣童軍會,暫不繳報名費。
(二)受訓人員於接到本會繳費通知後,請於三日內親至本會繳交現金或至郵局郵政劃撥(劃撥手續費20元請自付),並將劃撥收據(請寫上參加人員姓名)傳真至本會,以收到參加費為完成報名手續。
(三)本會地址:630雲林縣斗南鎮大同路400號;連絡電話:05-5953438;傳真電話:05-5974570;連絡人員:劉美杏小姐
郵政劃撥抬頭:「雲林縣童軍會」,帳號:0207520-3

十七、參加須知
1、請於100年6月28日上午8時30分自行前往古坑鄉華山國小報到。(如需交通支援者,請個別提前電話連絡,俾做安排)
2、訓練期間,請著標準童軍制服。
3、請攜帶健保卡、相片二張、個人盥洗用具、換洗衣物、拖鞋、雨具、手電筒、防蚊液。(※禁止攜帶易燃物品)
4、個人因健康需要之藥物請自行攜帶,營本部不提供藥品。

十八、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於訓練期間,請服務單位給予公(差)假。並核發參加學員48小時研習時數。(請自行上雲林縣崙背國中教師研習進修網登錄)
十九、訓練活動結束後,全程參與之學員將發給國家研習營證書乙紙。
二十、本要點報請上級機關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c136y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