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縣第八屆羅浮行蘭童軍聯合露營活動實施計畫
一、依 據:98年臺中縣政府推展童軍教育活動辦理。
二、主 旨:以露營活動聯繫本縣童軍團之友誼,藉由服務及考驗等活動,提昇自我價值,將童軍訓練生活化。
三、活動主題:撒野趣(Sc-outing)。
四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.中華民國童軍總會.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.臺灣省童軍會
五、主辦單位:臺中縣政府
六、承辦單位:臺中縣童軍會
七、協辦單位:臺中縣女童軍會、本縣各級童軍團及參加服務之羅浮群所屬學校
八、活動期間:98年12月12日(六)上午8:30起至 97年12月13日(日)下午4:30止。
九、活動地點:臺中縣新龍崗童軍露營區(新社高中內)
十、活動內容:
1.主題精神包含森林技巧、環境保育、災難救助等項。
2.以童軍聯誼、技能精進、服務、童軍進程及專科考驗等方式實施。
3.行義童軍專科考驗項目包含社區公民、國家公民、世界公民、露營、旅行、急救、測量、電工、生態保育、舞蹈、射擊、攝影、編撰、廣告設計、斥堠工程等專科考驗。相關合格標準及實施方式詳見附件四。
4.童軍三項達人競賽,包含唱跳、生火以及結繩,相關辦法與參考資料請參閱臺中縣行義活動部落格(http://aeneas-scout.spaces.live.com)內左側的「公用資料夾/三項達人專科章資料夾」內。
5.頒發高級、獅級、長城及國花章,請各團隨報名表檢附相關資料提出申請,逾期或審核未達標者準將無法於本次活動中頒發。
十一、參加對象:行義、蘭姐童軍團。
十二、組隊方式:
1.以小隊為單位,由各校(團)或縣市派員組隊參加,每隊8人(男女不限、最好男、女各4人) ,若報名人數過少未滿一小隊則統一由營本部編組。
2.參加各團請派領隊團長一名,負責接送學生。
十三、費用:
1.每人參加費900元整,帶隊老師亦同(每人含保險費、膳食費、材料費、紀念品),由各校負擔或補助。
2.擔任領隊及工作人員,請各校准予公(差)假,並依規定支給差旅費。
3.營本部提供帶隊老師宿舍,如需住宿請於報名時於報名表上提出申請,以利安排。
4.活動講師鐘點費、行政費及其他各項雜支統由主、承辦單位籌措。
5.現場租借營地露營器材需支付器材租借費用,請於活動前向新龍崗營地(04-2581-8230)提出租借申請。
十四、報名方式:
1.報名截止時間:98年11月30日(週一)。
2.本項活動費用採匯款方式,匯款帳號:郵政劃撥00227623,抬頭:「台中縣童軍會」。
3.匯款後請將報名表、各項獎章申請表、專科考驗申請表及匯款單據影本一併傳真至「台中縣童軍會 黃麗君小姐收」,方完成報名手續。
4.台中縣童軍會地址:台中縣豐原市西安街21-2號3F。
電話:04-2526-2412 傳真:04-2526-2875
5.各項報名表、申請表請以電腦打字以免資料脫誤,傳真後亦請EMAIL報名資料電子檔至 dish_ou @ hotmail.com以利後續作業。
6.請帶隊團長或聯絡人於報名表留下通聯電子信箱,以利後續發送各項通報。
十五、攜帶裝備:
1.團體裝備(一隊以八人為單位):工程競賽器材、童軍棍及童軍繩適量、八人蒙古包2頂。
2.個人裝備:童軍制服、耐髒夜教操作服、禦寒衣物、工作手套、手電筒、三角巾、背包、睡袋、拖鞋、禦寒衣物、雨衣、盥洗用具、個人餐具(碗、筷、水壺)、個人藥品、筆記本、筆、行義童軍手冊。
※參與活動之童軍務必完成三項登記,並購買行義童子軍手冊做為進程管理之依據,以奠定學生努力目標與方向。
十六、活動說明:
1.各校(團)參加小隊請於98年12月12日上午08:30前,至新社二苗圃(地圖請參閱部落格活動通報)參與旅行報到。
2.報到時以校(團)為單位,請著整齊童軍制服。
3.本次活動將舉辦各校(團)的蛇舞競賽,請各校(團)自行設計競賽內容參加比賽(約五至十分鐘)。
4.開訓儀式於12月12日上午11:30舉行,晚上18:30舉行蛇舞競賽,歡迎各校校長蒞臨指導。
5.請依規定攜帶裝備,非相關物品、違禁品切勿攜帶,貴重物品並請自行保管、隨身攜帶。
十七、本次活動將頒發本年度合格之行義童子軍高級、獅級及長城章,請各校於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欲頒發之學生名單、相關證明,由童軍會提報審核通過後,於開訓儀式頒發,逾期或審核未達標準則無法於本次活動中頒發。
十八、本活動圓滿達成,領隊及工作人員由大會頒予獎狀。
十九、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,請密切注意網路公告(http://aeneas-scout.spaces.live.com)修正與補充,活動內容若有未明瞭事宜請洽活動總幹事歐雙磐0939-32019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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