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家研習營第 166期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實施計畫

壹、目的:
(一)加強童軍領導人員深入瞭解運動的原理和方法,透過野外活動和小隊團體生活,提升團務行政及活動領導能力。
(二)擴增童軍木章持有人力資源,以促進運動之發展。
(三)培育童軍教專業領導人才,共同推廣運動。
貳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家研習營
叁、舉辦時間:
102 年 07月 12 日(五)至 14日(日)(第一階段 )
102 年 07月 19日(五)至 21日(日)(第二階段 )
肆、舉辦地點: 台中市中正營區 (台中市 北屯區坑巷 )電話: 04 -22390685
台中市 童軍會 (04-25271245 )。
伍、參加 對象 :
一、童軍教育人員及社會上熱心童軍運動之成人,品德高尚,身心健康,樂意為推展童軍運動奉獻心力者。
二、年滿二十歲,參加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結業至少六個月以上,並辦妥101年三項登記之服務員。
陸、名額: 40 名,額滿為止。
柒、報名方式:
一、 依式填寫報名表交由所屬童軍單位推薦人簽章後,請於102年5月31日截止日前傳真或郵寄中華民國童軍總會,並附上童軍木章基本訓練證書及劃撥帳單影本各一份。
二、欲受訓人員親至總會繳交現金或至郵局郵政劃撥(劃撥手費20元請自
付,即劃撥單上填寫4,120元),並將劃撥收據(請寫上參加人員隸屬團次、團名、參加訓練期別、姓名)傳真至中華民國童軍總會。
三、郵政劃撥抬頭:「中華民國童軍總會」,帳號:00145870 。
總會地址: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9號4樓,聯絡人:陳慧美小姐。
四、報名程序:以繳完報名費始完成手續,並予編隊參加受訓,不以報名表繳交順序為依據,完成報名後再寄發報到須知。
五、總會TEL:27401336~122、123,FAX:27736525
E-mail:meic@scout.org.tw
六、個人因健康需要之藥物請自行攜帶,營本部不提供藥品。
七、如因故不克參加者,須於活動前七天提出書面申請可退費,但須扣除
必要之行政事務費。
八、完成報名後到通知另行寄發
捌、經 費:
繳費方式
訓綀名稱166期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
現金收費:4100元整
劃 撥 繳 費:4120元整
備 註 含伙食、平安保險、材料費等
玖、組織及工作分配:
(一)主持人 (團長 )由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家研習營遴聘四顆木章持有人擔 由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家研習營遴聘四顆木章持有人擔
任。
(二)訓練服務員副團長及其他工作人,另行洽聘。
拾、舉辦方式及設備:
(一)訓練時間 分 2階段 六天四夜,採露營方式進行。
(二)參加學員自備個人標準童軍制服、裝用品。
(三)營帳、炊事小隊箱具及各項訓練器材均由本部提供。
拾壹、課程與考核:
(一)訓練內容:以研習童軍理論,探討領導方法為主。
(二)訓練方法:以講授、研討示範為主,習作演生活考核評
鑑為輔。
其內容依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家研習營規定課程實施之(三)本訓練係童軍 國際性之訓練,學員全程完成課者獲頒中華民童軍總會家研 習營之結業證書。訓練期間凡因事、病假或其他原請獲准中途離者,需擇期補訓未完成之課程,經認可後始發給結業證書。
拾貳、下列人員各工作時間 洽請 給予公(差)假登記:
(一)參加學員: 102 年 7月 12 日至 7月 14 日(第一階段 )。
102 年 7月 19日至 7月 21日(第二階段 )。
(二)工作人員: 102 年 7月 11 日至 7月 14 日(第一階段 )。
102 年 7日 19日至 7月 21 日(第二階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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