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市第27屆行義、蘭姐童軍專科考驗暨聯團露營活動實施計畫
一、活動依據: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1年度工作計畫。
二、活動目的:
(一)推行教育部終身教育331計畫,以落實品德教育。
(二)經由露營及各項活動之進行,加強童軍各項技能,以落實童軍訓練之意義。
(三)經由專科考驗提昇行義、蘭姐童軍對童軍知能之認知,以瞭解童軍教育之內涵。
(四)促進高中職階段童軍團之健全發展,以確立童軍活動之精神。
(五)倡導青少年正常健康休閒活動,培養積極進取榮譽心,建立互助合作團隊精神。
三、活動主題:迎接大臺中的新時代
四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中部辦公室
五、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教育局
六、承辦單位:國立大甲高級中學
七、協辦單位:臺中縣(市)童軍會、臺中縣(市)女童軍會、臺中市各級高級中等學校
八、活動日期:101年5月25日(星期五)~27日(星期日)
九、活動地點:東勢林場(預定)(臺中市東勢區勢林街6-1號)
十、活動對象:臺中市高中職行義童軍、蘭姐女童軍各團至少一小隊、每小隊九人(含服務員一名)。
十一、活動內容:如日程表。
十二、經費:
1. 行政費用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、臺中縣童軍會、臺中市女童軍會負擔,不足部分由承辦單位自行籌措。
2. 工作人員及各校教師報名費,敬請各校給予補助。
十三、報名手續:
(一)請於101年4月27日(星期五)前,向大甲高中學務處報名。
(二)報名方式:報名表可至本校網站「臺中市27TH行義蘭姐童軍專科考驗暨聯團露營」處下載,以電子檔回傳至e-mail:ocean100@tcsh.tcc.edu.tw或傳真:04-26865154
(三)聯絡方式:TEL(04)26877165#42 聯絡人:賴淑娟小姐
十四、注意事項:
(一)各小隊露營用具及參加人員裝備請參考行前通報,視需要自行準備。
(二)各校自行前往,交通費由各校自行負擔。
(三)報名後未克參加者恕不退費,但可由他人遞補。
(四)參加學生之「家長同意書」格式由各校自行擬定,填寫後留校備查。
(五)為響應環保,請學員自帶水杯(桶裝飲用水放定點裝水)
十五、各校領隊及工作人員請任職服務單位惠予公假。
十六、本活動有功人員俟活動結束,請各校依權責敘獎。
十七、本計畫經籌備會議決議後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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